——上栗县环保工作纪实
为了让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相融共生,去年以来,上栗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和上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宜居美县”为目标,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环保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改善全县的环境质量。
环保督察整改全力推进
该县将环保督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下发督察方案,高频次现场督导,定期调度、联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序推进督察工作落到实处。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总体完成较好,少部分需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正继续推进落实,共性问题9件,完成整改4件,部分完成整改5件,信访9件,7件已全面完成,2件问题正在扫尾。省环保督察反馈共性问题34件,已整改到位6件,按照序时进度整改的28件,信访件39件,完成整改11件,未完成整改28件。目前整改工作开展较好。
防治污染改善民生
去年以来,上栗县以“治气、治水、实现碧水·蓝天”为总抓手,通过与省、市对接,水、气指标全年考核得到满分。
在治气方面,联合开展物料堆场、扬尘治理、荒草秸秆、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工作等工作,现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轻度污染26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4天、无效天数12天,平均PM10浓度为70.7μg/m3,优于全省平均水平(71.3μg/m3)。
在治水方面,开展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县、乡(镇)、中心村三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提升、改造。狠抓重点水源地及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完成1000-10000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水质监测工作。现栗水河邓家洲断面、萍水河和雁桥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至2002)Ⅲ类标准,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到蓝天碧水质量目标。
为提升环评服务,该县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规划关、产业关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关。全县审批建设项目111个,完成“三同时”验收22个。共排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412个,并分三批次积极指导并配合368家花炮企业完成环保审批,验收通过321家,采石行业完善环评手续12家。
此外,生态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指导基层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去年申报生态村3个,创建生态县工作已与省厅对接,在29个生态县申报名单中作为8个重点县推荐,完成全省生态红线保护划定的校核、调整和完善工作。
严格执法强化法治
去年以来,上栗县环保局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必查必究。通过与公安、检察院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查处了上栗县何家冲出口花炮厂、边塘畜牧小区等污染案件。加大从严执法力度,完成“十小”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造纸、水泥等行业的综合整治任务,开展了采石、砖瓦行业整治,对手续不全的28家采石场进行停产整治。去年执法共计220余次,共出动人员460人次,检查企业390家,查处违法企业165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3家且全部得到落实。对4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628.8万元,到位金额88万元,移送法院3件,移送公安6件,拘留人员6人。
在信访工作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限时办结制,实行局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等,一年来,受理环境信访问题330件,其中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39件。目前处理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环境纠纷问题。
倡导绿色全民参与
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该县环保局深入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环保的法律法规、环保相关政策及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结合“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制作宣传广告牌20块,横幅3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同时,在主要街道设置宣传咨询台,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环保方面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平台扩大宣传,加大媒体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