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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央企入赣”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11-1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萍府办发〔2013〕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央企入赣”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萍乡市“央企入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与中央企业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的战略合作,推动萍乡城市转型、科学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一轮央企入赣行动计划》要求,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为指导,遵循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不断深化与央企的对接合作,通过与央企开展多形式的合作,建立与央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推动我市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和新型产业的发展壮大,促使我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把我市建设成江西重要新型工业城市、现代消费型城市、经济转型崛起示范城市、赣湘边际中心城市,实现创新萍乡、绿色萍乡、幸福萍乡、文化萍乡、活力萍乡,充分展示萍乡奋力崛起的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我市“央企入赣”工作目标为:根据萍乡产业特点,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吸引中央企业投资,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发展。以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粉末冶金、环保陶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电瓷、建材、烟花鞭炮等传统优势产业,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现代旅游等服务业为重点,引进一批央企重大项目,促进项目集聚、产业集群。2013—2016年,全市每年确保新引进5家以上央企投资,其中每县(区)每年确保新引进1家以上央企投资;通过与央企的合作,经过3—5年的努力,培育3—5户销售收入百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促进优势央企与地方企业的重组,带动我市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组织保障

  成立萍乡市央企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央企项目对接工作,安排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央企招商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全市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洽谈和转化落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组   长: 李小豹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周  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信萍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崔传鹏   市政府副市长

  李德雄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兰叶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济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晓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运来   市商务局局长

  彭宪国   市国资委主任

  颜小龙    市发改委主任

  余  强    市工信委主任

  肖双燕    市科技局局长

  吴顺恩    安源区政府区长

  杨劲松    湘东区政府区长

  姚  虎    芦溪县政府县长

  彭文华   上栗县政府县长

  刘  乡    莲花县政府县长

  邓海萍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贺向辉   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

  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市商务局牵头,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负责联动策划央企招商项目,增加储备项目总量,优化储备项目结构,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央企专题对接活动,做好项目具体跟踪协调,推进项目落实。市国资委对口负责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及有关中央企业的联系协调工作,并及时向省国资委、市政府汇总报告央企对接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选好一批产业对接央企

  根据萍乡的自身特色和优势,认真研究央企的战略意图和合作需求,选好一批条件成熟、市场前景好、产业链长、对我市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对接央企。当前重点推进粉末冶金、环保陶瓷、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与央企对接合作。

  (二)筛选一批项目对接央企

  在明确我市产业定位前提下,筛选一批重点项目与央企对接合作,积极向央企推介。对近期选定的我市14个“央企入赣”重点推进项目(见附件1),应积极开展与项目央企的对接,促使项目早签约、早落户。同时,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继续储备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与央企对接,建立市对接央企项目库。

  (三)依托一批企业对接央企

  积极引导具备较好发展基础、较强发展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与央企对接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效应,形成产业聚集优势,推动企业通过以商引项目、以情引资等方式加快与央企的合作。

  (四)整合一批资源对接央企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大力推进“一区五园二十个产业基地”建设和“一轴两核”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其特色优势和聚集效应,打造对接联系央企的合作平台。同时,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招商引资考评办法等促进与央企的对接。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好央企项目推介会

  积极参加省政府在赣州举办的“央企入赣投资合作洽谈会”,通过参加会议强化与央企的对接合作,促使项目的签约、落户。适时举办央企入萍项目推介会,通过推介会宣传萍乡城市形象及城市投资环境,将政府的各项发展政策及投资环境优势推荐给央企,推动央企加大对萍乡的帮扶力度,促成对接合作。

  (二)组建小分队联系对接央企

  按照主要领导带队招商与小分队常年招商相结合办法,实行产业对口招商和项目跟踪招商政策,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对接活动,使央企对接工作常态化。根据我市产业分布特点,明确一个产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县区和一个部门具体负责联系(见附件2);项目招商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央企入赣”项目对接服务第七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13〕136号)安排,以小分队的形式联系中央企业(见附件3)。

  (三)建立央企入赣工作机制

  1.建立央企合作项目全程跟踪和服务机制

  加强央企合作项目全程跟踪和服务,引进前注重谋划和交流互动,引进中注重协调和解决问题,引进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做到引进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动工、动工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效益的全程跟踪。

  2.建立信息交流和通报机制

  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要定期向市央企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央企对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央企合作重要动态、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对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总结,并及时向市政府、省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巩固合作成果。

  3.建立央企入赣工作考评机制

  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央企入赣工作实行考评。对组织参与对接活动情况、对接服务协调工作等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季度督查,年终全面考核。央企招商引资工作由党政“一把手”负责,凡项目引进和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央企入赣工作纳入县区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并占有一定的分值。对在央企入赣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参照《萍乡市市直单位招商引资考评办法》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对接央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接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破条块分割、部门界限,有效整合央企对接资源,共同做好与央企沟通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央企入赣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各县(区)、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上下联系、项目报送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对接,务求实效。央企入赣招商引资工作必须务求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抓紧推出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做实做深前期工作,主动加强与央企的衔接,靠扎实的工作和优质项目赢得央企的信任和支持。

  附件:1.2013年萍乡市重点对接央企项目表

  2.萍乡市重点产业联系中央企业安排表

  3.省国资委“央企入赣”第七工作组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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