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的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黄庭发,男,1965年6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刘伟珍,女,1969年7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彭梅萍,女,1968年9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邬雷元,男,1974年5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委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3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对以上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18年5月10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99——12380。
手机短信举报:13755512380。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单位: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623/1625室)。
邮政编码:337000。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