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一)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5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确定了金融工作的四大原则: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后,2017年9月26日,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书记鹿心社、省长刘奇、常务副省长毛伟明等领导出席会议,鹿心社书记、刘奇省长、毛伟明常务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鹿心社书记指出,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金融发展形势,充分肯定金融改革发展成效,深刻把握金融领域风险点多面广的特点,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不断推进全省金融改革发展。要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优化结构、完善体系,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以防范区域性风险为底线,着力推动金融安全稳健运行;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金融发展竞争力,深入推进金融重点工作。
刘奇省长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抓手,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为保障,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毛伟明常务副省长就贯彻落实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鹿心社书记、刘奇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概括为三句话,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当前”。
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为我们做好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并将会议精神与我市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将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为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预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120亿元,同比增长8.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财政总收入146.3亿元,同比增长7.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5%;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6.6%;外贸出口同比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8亿元,同比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80元,同比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72元,同比增长8.5%。2018年我市金融工作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今年将全力抓好20个基础设施和城市地标重大项目,着力实施以“八大工程”为重点的20件民生实事。围绕海绵特色小镇打造海绵产城融合样板,推进萍乡城市转型升级。加快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湘东、上栗园区建设,高标准规划高铁经济示范区,推进广州港萍乡内陆“无水港”建设,推动海关在萍乡设立服务窗口,力争开通萍乡始发的中欧班列等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金融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全市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为做好下一步金融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017年,全市金融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实现自身较快发展的同时,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资金的合理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12月末,萍乡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17.44亿元,比年初增加175.86亿元,增长18.68%,增速在全省排名第1;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23.86亿元,比年初增加105.94亿元,增长17.14%,增速四小地市排名2;保费收入24.78亿元,同比增长9.5%,保费规模四小地市排名第一。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手段不断丰富。一是搭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拓展了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方式,不断降低企业信息搜索成本。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采集全市21529家企业信用信息460余万条,贷款交易2918笔,贷款累计达365亿元;市本级共举办2次融资对接会,达成意向信贷支持320亿元。二是创新还贷周转资金筹措方式,不断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我市在全省首推“续贷保”融资产品,努力降低企业贷款“过桥”成本。12月末,全市“续贷保”产品已办理业务1795笔、金额106.87亿元,较大幅度降低全市中小企业“过桥”成本。三是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来源,不断降低金融资源供给成本。12月末,市人行积极累计向上级行争取到再贷款、再贴现限额26.85亿元,比年初增加3.89亿元,增长16.94%。充分利用贫困县IPO绿色通道,积极支持宝海微元、甘源食品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目前,宝海微元已结束在江西证监局的辅导备案,择机向证监会上报材料;甘源食品已向江西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12家,总量列全省第5,定向增发融资2.31亿元。全市发行债券60.8亿元,其中开发区发行了全省第一单绿色债券20亿元;湘东区较好把握发债时机节省了一大笔发债成本。加大金融人才供给力度,2017年启动第三批政银互派挂职干部工作,接收了7名省级金融机构干部到萍乡市各县(区)、重点经济部门挂职锻炼,派出了6名萍乡地方干部到银行挂职锻炼,取得良好成效。金融风险得到较好控制。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三项指标均为全省最少。处置不良贷款5.23亿元,不良贷款率1.95%,较年初下降0.26个百分点。
全市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金融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
二、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针对性
我市金融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金融总量偏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金融集群效应尚未形成等问题。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
1.合理扩大信贷规模。人民银行萍乡市中支要在执行好国家货币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好宏观审慎评估,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努力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争取更大的信贷投放量。萍乡银监分局要科学监管,正确处理信贷风险监管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引导银行机构改善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工具,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在授权、贷款审批、信贷规模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提升服务水平,推广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抵质押贷款品种,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七不准”、“四公开”,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金融办要定期收集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并向银行推荐,推动政银企对接活动常态化、高效化。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开展好本辖区的政银企对接活动。
2.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外部增信作用。积极推行“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等财政资金外部增信措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银行、企业风险分担机制,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可持续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外部增信效果。
3.创新还贷周转资金的筹措方式。继续支持萍乡农商行发挥“续贷保”信贷工具的作用,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协调督促更多的银行机构加大对“续贷保”信贷工具的运用,通过市场机制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贷款“过桥”难题,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成本。
(二)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1.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要及时掌握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的规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着力在软硬件建设、支持政策、跟踪服务上做好文章,吸引金融机构在萍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和分支机构。
2.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做大做强。支持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夯实经营基础,健全管理制度,加快转型发展,提升质量效益,着力打造服务“三农”、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的标杆银行。推动村镇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发挥支农、支小、支散作用。
3.加快引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财务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或开展业务。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大数据金融等新业态在我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三)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1.深化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以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示范区配套工程——萍乡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主抓手,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挖掘和拓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与全社会信用体系对接,加大信用资源整合力度,努力提升萍乡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品牌价值,提高平台信用信息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全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将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的示范区。
2.加快金融商务区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原则,突出金融、商务两大主导功能,加快做好萍乡金融商务区的建设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等各项工作,积极引进与金融业发展联系紧密、产业提升带动力较强、行业发展推动力较大的项目,尽快形成金融产业集群集聚效应,努力把金融商务区建设成为赣西地区最具活力的金融商务核心区和现代服务业高度集聚的城市精品区。
3.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外部增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导作用,推动发展政府主导的,具有当地产业特色、专业性较强的市县担保体系,力争2018年底前各县区至少设立一家政府出资的,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实现融资性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鼓励现有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金,丰富完善企业融资担保品种,大幅提高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
(四)努力提升直接融资水平
1.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抢抓中国证监会IPO扶贫政策机遇,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分类组织上市培训,定期进行督促指导,不断强化后备企业库动态管理,全力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当前重点支持宝海微元、甘源食品首发上市,实现我市本土企业上市“0”的突破。利用“新三板”进入门槛较低的特点,支持我市暂时不具备上市条件但有较好发展空间的创新型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
2.全力推进债券融资。要加大债券市场融资宣传与推动力度,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不断提高利用债券市场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发债直接融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五)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和推进器”作用
1.大力推进“险资入萍”。积极对接保险资金,包装一批前景好、风险小的项目,集中向保险资金推荐,供保险资金选择,争取更多保险资金参与我市经济社会项目建设。
2.支持保险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大高危行业领域作为安全责任保险的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构建“平安萍乡”保险服务体系。
3.支持保险行业发挥增信融资功能。充分挖掘保险增信功能,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推进“小贷银保通”,通过“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信担保,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六)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
1.坚决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一是出台配套文件。制定出台《萍乡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从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宣传教育、 监测预警、举报奖励、案件受理、后期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为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力推动陈案处置。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处非领导小组的作用,在案件诉讼、宣传教育、信访维稳、善后处置等环节加强协调配合,构建由政法、宣传、维稳、处非及主监管部门等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快速立案、侦办、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协作配合绿色通道,实行人员集中、地点集中、时间集中、经费保障集中,推进案件诉讼进度和陈案消化处理。尽快对查扣的涉案资产,特别是对已查封、易贬损、能提前变现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三是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对排查出的高风险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帮扶化解或立案处置。加强企业动态管理,密切关注重点高风险领域,落实源头防控,强化日常监管,逐步形成审批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化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实现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公开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信息互通共享。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强对可疑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四是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微信、公共交通设施、宣教影片等载体,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努力提高公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意识和识别能力。
五是坚决做好信访维稳。严格落实维稳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稳控台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或恶意煽动群众闹事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对已经查处的案件畅通对话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稳妥做好矛盾处置化解。
2.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依法采取差别化处置措施,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经营。
3.认真开展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试点工作。建立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机制,及时识别、处置企业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关联风险、舆情风险,避免重点企业风险累积扩散引起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4.建立健全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组织分工,加强监测报告,完善应急保障,提升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及时、高效处置金融风险。
5.加大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积极创新金融案件司法审判方式,建立和完善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庭”的作用,建立金融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努力维护金融企业债权。
三、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合力
(一)努力提高金融机构对经济工作的参与度。各级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金融政策,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要求,提出相应的办法和举措,努力实现金融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时,要征求金融部门的意见;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重大决策,应当邀请金融部门参加,听取金融部门意见;要邀请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二)不断完善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建立金融工作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金融工作调度会,进一步加强经济综合部门、司法部门、各县(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研究金融政策和金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建立政银企定期对接机制。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通过“政府搭台,银企唱戏”,加强银企沟通,深化银企合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融资帮扶工作,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建立银行业机构挂点帮扶制度。安排银行业机构挂点市领导联点帮扶企业,充分发挥银行业机构的资金、信息、人才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融智、融制、融志等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四是深入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萍乡银监分局牵头落实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要求银行业机构围绕落实支优帮困、推进信息共享、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等目标,“一企一策”集体研究推动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不断加强银企合作,坚决避免简单盲目“一刀切”式的抽贷、压贷、断贷。
(三)切实加强金融人才的培育。一是深入推进政银干部双向挂职工作。总结政银干部双向挂职工作经验,加强与省金融机构的合作,努力缓解我市金融人才严重不足的状况。二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领导干部要加强现代金融知识的学习,加深对金融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做到既善于用金融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善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机制,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金融知识进修班等方式,提升本地干部的金融业务水平。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战略目标,锐意创新,趁势而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萍乡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