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来电人反映湘东区白竺乡碧湖潭上游一彭姓养殖场,粪便直接排入碧湖潭上游水中,影响水质。
二、交办信访件
编号:29-2,由湘东区人民政府承办,6月1日收到,6月1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解决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实为萍乡市湘东区白竺乡柘村泽彬养殖场,法人代表为陈祝芬。该养殖场于2017年4月份开始购买仔猪进行养殖,目前存栏数约350头左右,建有1座约100立方米的化粪池用于处理养殖过程中的粪污,该养殖场未办理任何环保行政许可手续。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6月3日,湘东区人民政府组织白竺乡人民政府、区环保局成立调查组以明査方式对信访件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现场核查,拍照取证,对陈林财进行现场询问,掌握养殖场的基本情况。根据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该养殖场所在的白竺乡柘村村大龙台组属于湘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碧湖潭水库支流柘村河上游),属于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区一级管控区范围内。
六、存在问题
该养殖场位于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区一级管控区内的碧湖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
针对该养殖场位于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区一级管控区内的碧湖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问题,湘东区人民政府已责成白竺乡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15日前关停取缔到位。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正在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