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萍乡市上栗县流经桐木镇的一条河流,从桐木镇到上栗县城的河段,8月5日早上河水全部变红。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信访件所属编号55-54(第1点),由上栗县人民政府承办, 8月7日收到,8月10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解决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信访件中所反映的河流应为栗水河,其主要源头为枣木水库,河流在上栗县境内的长度为12公里,在桐木镇内长约4公里(河流上游),自东南至西北流贯桐木镇,两岸农田灌溉水来自该河流。信访件中所反映排红水的企业位于桐木镇崇德村三组河段边,为当地村民黎玉根在自家住宅5米附近搭建的一个约20平方米的制香小作坊。该作坊未办理任何证照,于2016年1月开始生产,日产炉香约100斤,主要制香原料为木粉、中草药、玫瑰金颜料粉、木材粘粉、竹签等,制作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016年8月8日,上栗县人民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明查核实,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实,8月5日早上7时30分许,黎玉根制香小作坊业主在自家门前小河内清洗一个玫瑰金染料桶,因玫瑰金染料桶沾有少量残余染料,清洗过程中导致栗水河河水变红(该染料染色能力很强)。当地群众发现后及时制止了该行为,持续时间约10分钟。调查组在对业主调查询问过程中,业主也主动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承认了错误,表示立即自行关闭该作坊。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该制香作坊属于无证经营;该作坊负责人无环保意识,擅自在河道清洗染料桶,导致河水污染。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处理措施:依法关停取缔 。
整改措施:
(一)针对该作坊的环保违法行为,上栗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8月9日对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针对黎玉根制香作坊无证(照)经营的问题,2016年8月8日,上栗县桐木镇人民政府已责令该家庭作坊关闭,2016年8月9日经现场检查,该作坊确已自行关闭。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16年8月11日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公开;8月12日在萍乡电视台公开;8月13日在萍乡日报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